仪器开放运行 根据《全国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教科信司[2025]46号)《吉林大学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校发〔2024〕53号)、《吉林大学收费管理办法》(校发〔2021〕428号)和《吉林大学测试费管理办法》(校实管字〔2024〕2号)的相关要求,为规范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有偿使用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夯实运维保障,无机合成与制备化学全国重点实验室设立公共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详细设备信息、运行情况请参阅通知内容。